2020
07-09

46

中国鞋码46换算成美国鞋码是多少呢?

中国鞋码211346换算成美国鞋码是10。

鞋码通常也称鞋号,是用来衡量人类脚的形状以便配鞋的标准单位系统。

2013年世界各国采用的鞋码并不一致,但一般都包含长、宽两个测量5261。

长度是4102指穿者脚的长度,也可以是制造者的鞋楦长。即使在同一个国家/地区,不同人群和不同用途的鞋,例如儿童、运动鞋,也有不同的鞋码定义。

扩展资料1653:

鞋码测量方法:

1、脚长指最长脚趾顶点到脚后跟突点间的水平内直线距离。

注意不要直接量脚,直接量会出现很大的误差,而要使用白纸,把脚踩在白纸上,沿着脚用笔在白纸上画出脚的四周,或者在脚的前端和后端分别做标记;根据所画的脚图测量长度,便是脚长。

2、脚宽测量。

脚围指的是脚的宽度,是指拇指球到尾容趾根部的垂直距离。

将脚轻踩在纸上描出轮廓形状(笔呈90度垂直),再量脚型的长与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_鞋码

换成美国鞋码是12码,部分牌子是11码。

鞋码,通常也称鞋号,是用来衡量人copy类脚的形状以便配鞋的标准单位系统。目前世界各国采用的鞋码并不一致,但一般都包含长、宽两个测量。长度是指穿者脚的长度,也可以是制造者的鞋楦长。即使在同一2113个国家/地区,不同人群和不同用途的鞋,例如儿童、运动鞋,也有不同的鞋码定义。下面是尺码对照表,可以帮你解决如何挑选正确的码数5261;经过量度脚长与脚宽,让你能够挑选到合适的鞋子。

国际标准鞋号表示的是脚长的毫米数。

中国标4102准采用毫米数或厘米数。如:245是毫米数,241/2是厘米数,表示一样的尺码。

换算公式:

厘米数×2-10=欧制(欧制+10)÷2=厘米数

厘米数-18+0.5=美制美制+18-0.5=厘米数

厘米数-18-0.5=英制英制+18+0.5=厘米数

(欧码+10)×5=中国鞋号,如欧码35的鞋,对应1653的中国鞋号为225;欧码37对应的中国鞋号为235。

鞋号换算表(单位:毫米)34号——22035号——22536号——23037号——23538号——24039号——24540号——25041号——25542号——26043号——26544号——27045号——275。

欧洲(duEUROPE)zhi394040.5414242.5434444.545

美国(daoUS)专6.577.588.599.51010.511

英国(UK)66.577.588.599.51010.5

日本(JAPAN)24.52525.52626.52727.52828.529

台湾(TAIWAN)69707172737475767778

中国属码3939.540414242.54343.54445

裤子尺码46,48,50什么意思

是指裤子的尺码。

46165cm适合、48170cm适合、50175cm适合52、复180cm适合。

根据我国的相关制国家标准,成年男女的服装尺码都是用号型制来表示的,除此之外,通常我们所看见的诸如S、M、L(通常用在休闲服饰上),或27、28、29(通常用在裤子上bai),或44A、44B、46A(通常用在西服上)等标注方法都是不规范的,只是大家都习惯了,很多品牌还是会在号型制之外再辅以大家都以习惯的标注方法。

拓展资料:du

一般定做zhi需要提供以下尺码信息:

1)胸围,2)腰围,3)臀围,4)臂长,5)肩宽,6)身高,7)颈围,8)上胸围,9)胸高,10)下胸围,11)臂围,12)袖笼,13)腕围,14)肩到腰的高度,15)腰到裙dao底的长度,16)胸间距。

裤子尺码来46表示代码:“46”(S),70表示代码为:“48”(M),71表示代码为:“50”(L)。

拓展资料

1.测量自裤侧长:从腰部开始测量一直到脚裸的长度就是裤侧长。如何测量腰围:经脐点(cm)的腰部水平围长。

2.标准bai腰围计算方法:腰围=身高的1/2减19厘米(如:身高160cm的标准腰围=160cm/2-19=61cm)

3.测量臀围:先将软尺放到臀部最隆起的地方,然后将其两端分别朝着腹部最突出的方向,交叉两端测出du臀围。如何挑选适合的号型:例如155这个数字,是身高,顾客可以根zhi据自己的身高挑选64是腰围,A表示一般的编法,尺寸如何换算裤子尺寸和厘米:英寸换厘米——1英寸=2.54厘米(dao26英寸X2.54厘米=66厘米)。

男装(裤装)

标准尺码明细

尺码4244464850

腰围68-72cm71-76cm75-80cm79-84cm83-88cm

裤度99cm101.5cm104cm106.5cm109cm

裤装尺码为:

26代表腰围为:“1.9尺”27代表腰围为:“2.0尺”

28代表腰围为:“2.1尺”29代表腰围为:“2.2尺”

30代表腰围为:“2.3尺”31代表腰围为:“2.4尺”

32代表腰围为:“2.5尺”33代表腰围为:“2.6尺”

34代表腰围为:“2.7尺”36代表腰围为:“2.8尺”

38代表腰围为:“2.9尺”40代表腰围为:“3.0尺”

42代表腰围为:“3.1尺”44代表腰围为:“3.2尺”

50代表腰围为:“3.4尺”52代表腰围为:“3.5尺”

54代表腰围为:“3.6尺”

染色体分析报告46,xy什么意思

表示男性染色体且核型分析正常。

人体的体细胞染色体数目为23对,其中22对为男女所共有,称为常染色体;另外一对为决定性别的染色体,男女不同,称为性染色体,男性为XY,女性为XX。在生殖细胞中,男性生殖细胞染色体的组成:22条常染色体+X或Y。女性生殖细胞染色体的组成:22条常染色体+X。

一个体细胞中的全部染色体所构成的图像即称核型。将待测细胞的全部染色体,按照Denver体制配对、排列后,分析确定其是否与正常核型完全一致,就叫核型分析。正常女性核型:46,XX;男性核型:46,XY。

扩展资料

正常男性的间期细胞用荧光染料染色后,在细胞核内可出现一强荧光小体,直径为0.3μm左右,称为Y染色质。Y染色体长臂远端部分为异染色质,可被荧光染料染色后发出荧光。

细胞中Y染色质的数目与Y染色体的数目相同。核型为47,XYY的个体,细胞核中有两个Y染色质。女性细胞中则无Y染色质。

细胞核中染色质的性别差异称为核性别(nuclearsex)。染色质在临床上的应用主要有两方面:

其一,临床上疑为性染色体异常的患者,可检查患者的间期细胞的性染色质,作出初步诊断。例如:Turner综合征患者(核型为45,X),X染色质和Y染色质均阴性,而47,XXY患者,X和Y染色质均阳性。

其二,在需要作产前性别诊断时,取羊水胎儿脱落细胞或取绒毛细胞,检查其性染色质,作出胎儿的性别诊断。正常女孩10~20%的细胞有一个X小体,正常男孩则X小体阴性、Y小体阳性。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人类染色体

说明你是男性。染色5261体正常。

正常的人有23对同源染色体,即46条染色体。

其中X,Y是性染色体。女性是46,XX。男性是46,XY。(不管正常与否,只要有Y染色体,就是男性)

有些人有染色体异常。比如21三体综合征,4102即唐氏综合症。1653就是21号染色体多了一条。性染色体异常常见的有:

再比如47,XXY就是多了一条性染色体X,外貌男性,专身体高,睾丸发育不全,无生育能力,智能差,并长有女性似的乳房。

还比如47,XYY,这种男性智力有高有低,身高往往超过183cm,智力低者,往往有反社会为。

另外还有45,X0,缺失一条性染色体。外貌女性,第二性征发育不良,卵巢完全缺如,婴儿时皮肤松弛,长大后常有蹼颈,肘外翻,往往有先天性心脏病。属

男装中的46码是多少码

欧码衣服尺寸46对应是国际的XS,对应的身高是160/165。

46-54表示的是欧码尺寸,48对应是国际的S、50对应是国际的M、52对应是国际的L、54对应是国际的XL。48对应165/170,50对应170/175,52对应175/180,54对应180/185。

根据我国的相关国家标准,成年男女的服装尺码都是用号型制来表示的,除此之外,通常我们所看见的诸如S、M、L(通常用在休闲服饰上),或27、28、29(通常用在裤子上),或44A、44B、46A(通常用在西服上)等标注方法都是不规范的。

以上标注方式只是大家都习惯了,很多品牌还是会在号型制之外再辅以大家都以习惯的标注方法。

以下是尺码对对照表:

扩展资料:

选择合适的自己的衣服尺码的方法:

1、量体:是指用软尺测量人体有关部位的长度、宽度和围度的尺寸,作为制作的依据。测量时,被测者立正站直,双手自然下垂,最好穿较紧身的工作服,以保证尺寸的准确性。测量围度时,皮尺应该保持垂直。量体时要注意观察号体型特点,有特殊部位要注明,以备裁剪时参考。

2、参考通用码数:记录下自己平常的穿衣码数,或让店家测量下自己的身高、体重及三围数据,根据这个数据来选择衣服的尺码。

3、量衣:量一下自己最合适的衣服的平铺尺码,对应产品介绍下面要购买的那一款服装的平铺尺码表选择衣服(每个款的数据不同)。服装的类目相同的,尺码准确度越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尺码

s码

男装最普遍的是西装,许多男人都认为这再普通不过,套上身便行。其实不然,西bai装的涵义较前大为讲究和du衣物也可以用来表现一个人对其文化规范与主流价值观的异议,以及个人的独立性。在十九世纪的欧洲,艺术家与作家会过著波希zhi米亚式的生活,并且刻意穿著某些衣物来震惊他人:乔治·桑(GeorgeSand)穿著男性的服装、女性解放运动者穿著短灯笼\裤(bloomers)、男性艺术家穿著丝绒马甲(waistcoat)与俗丽的领巾。波希dao米亚族、披头族(beatnik)、嬉皮、哥德族、庞克族继续在二十世纪的西方进行这回个反文化传统。连高级订制服装都抄袭了街头时尚,这或许让街头时尚丧失了某些震惊他人的力量,然而它仍旧激励无数人答试图把自己打扮的酷炫有型。

鞋子46码是多少厘米

鞋子46码是bai28厘米。

拓展资料

鞋码通常也称鞋号,是用来衡量人类脚的形状以便配鞋的标准单位系统。2013年世界各国采用的鞋码并不一致,但一般都包含长、宽两个测量。长度是指穿者脚的长度,也可以是du制造者的鞋楦长。即使在同一个国家/地区,不同人群和不同用途的鞋,zhi例如儿童、运动鞋,也有不同的鞋码定义。

测量方法:

脚长:指最长脚趾顶点到脚后跟突点间的水平直线距离。注意不要直接量脚,直接量会出现很大的误差,而要使用白纸,dao把脚踩在白纸上,沿着脚用笔在白纸上画出脚的四周,或者在脚的前端和后端分回别做标记;根据所画的脚图测量长度,便是脚长。

脚宽:脚围指的是脚的宽度,是指拇指球到尾趾根部的垂直距离。将脚轻踩在纸上描出轮廓形状(笔呈90度垂直),再量脚型的长与宽,对答照以下的数据表一般来说都是以脚长为主来判断尺寸。

鞋子46码是28厘米。

中国鞋号cm,比如中国鞋号24cm=老式鞋2113号(24-5)*2=38

就鞋的尺码而言,不同国家5261由于采取的是不同的度量衡,所以数值都是不同的。在4102中国制造和销售的鞋子1653,尺码换算公式为:

鞋长(脚长)=(标注数字+10)/2,单位是我们熟悉的国际标准度回量衡(长度)--厘米,特举例答说明如下:

脚长(cm)24.52525.52626.52727.528

中国3940414243444546

《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的详细解释.

本条是关于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劳动合同届满后,是否续订由当事人双方自己决定,不续订就终止,二者必居其一。

在bai08年1月份之前,合同到期不再续签,无论何种情况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但新法实施后,在合同待遇维持或提du高福利待遇的情况下,劳动者不签订合同,用人单位无须支付经济补偿。

适用本条规定应作如下理解: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比如工资标准保持不变、加薪或者升职,劳动者不zhi同dao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2)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比如降薪,如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则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3)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则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都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扩展资料:

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制度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一种引导用人单位的有版效手段,是一类与劳动者密切相关的重大经济利益。

在制定劳动合同法过程中,围绕着经济补偿各种观点激烈交锋。

最后劳动合同法根据常权委会委员和各方面意见,对经济补偿作了明确规定。

第四十六条是关于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的范围:

(一)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有违法、违约行为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或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取得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法增加的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用人单位有违约、违法行为时,劳动者可以随时或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的违约、违法行为有:

1、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中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等行为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

7、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由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动议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范围有所缩小。

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考虑到有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跳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一般不会失业,或者对失业早有准备,如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不太合理,因此对协商解除情形下,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作了一定限制。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三十日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也就是说,在劳动者有一定不足,用人单位没有过错,且作了一些补救措施,但劳动者仍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情况下,允许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为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须支付经济补偿。本项经济补偿与劳动法的规定一致。

(四)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是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中,劳动者没有任何过错,用人单位也是迫于无奈,为了企业的发展和大部分劳动者的权益,解除一部分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为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经济性裁员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本项经济补偿与劳动法的规定一致。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根据本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本项规定引起了较大的争议。有的意见认为,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对这种情况劳动者有明确的预期,因此用人单位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有的意见认为,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的青春期,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时,不再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年龄和身体对再次求职已有很大影响,此时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是合理的。有些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较长时间,这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给经济补偿不合情理。

为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法在保留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给经济补偿的规定外,也作了一定限制。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是增加规定。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

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清偿顺序中第一项为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用人单位因为有违法行为而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时,劳动者是无辜的,其权益应该受到保护。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规定是增加的规定。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些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于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如《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规定,国营企业的老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领取相当于经济补偿的有关生活补助费。尽管《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于2001年被废止,但2001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仍可以领取工作之日起至2001年的生活补助费。

扩展资料:

总则

第一条?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

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法》第46条是关于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指导用人单位工作的有效手段,是与劳动者密切相关的一类重要经济利益。在《劳动合同法》的制定过程中,关于经济补偿的各种观点引起了激烈的争论。最后,根据《劳动合同法》常委会成员及各方面的意见,对经济补偿作了明确规定。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一、经济补偿的性质

劳动合同中经济补偿的性质是各方争议的问题。有人认为,经济补偿是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提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即将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经济补偿。因此,经济补偿是对雇主的一种惩罚。一些人认为经济补偿是国家要求雇主承担的一种社会责任。国家要求用人单位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应当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帮助劳动者在失业阶段保持基本生活条件,避免生活水平急剧下降。这种社会责任国家多承担一点,用人单位少支付一点经济补偿,国家少承担一点,用人单位多支付一点经济补偿。

有人认为经济补偿是对劳动者以前对用人单位的贡献的补偿,是对劳动者过去劳动内容和成果的肯定。劳动者对用人单位的贡献,不完全反映在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劳动报酬中。雇主的经营效益、可持续发展能力和资产积累都对劳动者有利。关于经济补偿性质的第二种观点比较被接受。经济补偿是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主要方式之一。在我国建立和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的过程中,经济补偿可以有效缓解失业人员的焦虑和实际生活困难,保持社会稳定,形成良好的互助社会氛围。

与经济补偿不同,经济补偿不是一种惩罚手段。我国实行按劳分配制度,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得到劳动报酬,劳动报酬主要能反映劳动者的贡献。此外,经济补偿是国家调节劳动关系,引导用人单位长期使用劳动者,并谨慎行使终止和终止权利的一种经济手段。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依法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为了减少成本,避免支付经济补偿,就不会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从而达到稳定劳动关系的目的。

劳动合同法基本延续了劳动法关于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同时增加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这一增加规定有利于解决短期劳动合同普遍化的问题。实践中,短期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的情况比较普遍,用人单位为了规避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通过签订短期劳动合同,待劳动合同终止时,再结束劳动关系。劳动合同法通过规定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依法支付经济补偿,可以防止用人单位钻法律的空子,按照企业实际需求,签订劳动合同。

二、经济补偿的范围

1、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有违法、违约行为的,劳动者可以随时或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并有权取得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是劳动合同法增加的内容。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在用人单位有违约、违法行为时,劳动者可以随时或者立即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的违约、违法行为有:用人单位未依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用人单位采取《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欺诈、胁迫或者乘人之危,致使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责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

2、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是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动议的,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但由用人单位首先提出解除动议的,应当支付经济补偿。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范围有所缩小。劳动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考虑到有的情况下,劳动者主动跳槽,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此时劳动者一般不会失业,或者对失业早有准备,如果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不太合理,因此对协商解除情形下,给予经济补偿的条件作了一定限制。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因此,如果劳动合同无法执行,和雇主未能达成协议的内容改变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合同协商后,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后30天通知或额外一个月的工资支付。也就是说,在劳动者有一定不足,用人单位没有错,做了一些补救措施,但劳动者仍不符合工作要求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对于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必须支付经济补偿。这种经济补偿符合劳动法的规定。

四、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是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中,劳动者没有任何过错,用人单位也是迫于无奈,为了企业的发展和大部分劳动者的权益,解除一部分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为平衡双方的权利义务,经济性裁员中,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本项经济补偿与劳动法的规定一致。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况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根据本项规定,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在劳动合同法制定过程中,本项规定引起了较大的争议。有的意见认为,劳动合同期满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已经履行完毕,对这种情况劳动者有明确的预期,因此用人单位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有的意见认为,有些用人单位利用劳动者的青春期,在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时,不再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的年龄和身体对再次求职已有很大影响,此时用人单位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是合理的。有些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工作较长时间,这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到期终止不给经济补偿不合情理。为平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劳动合同法在保留劳动合同期满终止给经济补偿的规定外,也作了一定限制。较劳动法的规定,本项经济补偿是增加规定。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规定,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四条第五项规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劳动合同终止。在《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破产清算的序列中的第一项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养老成本,欠应该指定为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用人单位因违法行为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吊销营业执照的,劳动者无罪,其权益受保护。劳动合同终止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与《劳动法》的规定相比,这一规定是额外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些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于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规定。如《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规定,国营企业的老职工在劳动合同期满与企业终止劳动关系后可以领取相当于经济补偿的有关生活补助费。尽管《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暂行规定》于2001年被废止,但2001年之前参加工作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终止后,仍可以领取工作之日起至2001年的生活补助费。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劳务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bai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du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zhi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dao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回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制定本法。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07年6月29日修订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2012年12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答》修正。

参考资料:

劳动合同法-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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