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股票软件教程 > 中持股份
2020
06-16

中持股份

公司互持股份是什么关系

是互相参加对方企业经营管理和业务决策活动的一种形式。

1、互持股份是若干个独立股份企业相互持有或收买对方股份企业的股票,并由此参加对方企业经营管理和业务决策活动的一种形式。互持股份不受行业、地区限制,且购取对方股票数也可伸缩,有利于不同企业互相呼应,调节盈亏,分散风险。

2、在实际过程中互持股份又有三种方式:

(1)相互推举董事,即互持股份各方,推选本公司董事为对方的董事候选人,于股东大会上当选为对方的董事后,即可凭其董事身份参加对方决策等活动,使彼此密切联系配合,共同对外;

(2)共同推举董事,组成董事会,在共同的董事会下统一经营;

(3)单方面推举董事。即由一公司单方面购进另一公司的若干股票,并派人参加后者的董事会,使两公司在业务上密切联系,谋取更大利润。

3、由于铃木与斯巴鲁生产商富士重工之间缺乏深入合作的纽带,因此双方决定抛售互持的股份,其中前者持有后者1.75%的股份,后者则持有前者1.18%的股份。

扩展资料:

铃木于1995年作为原始设备制造商向富士重工供应一款紧凑型车,1996年后者开始向前者供应变速箱。然而,双方的合作并未在此基础上进行拓宽及延伸。

富士重工于2005年和丰田汽车建立了资金及业务上的合作,后者持有其16.5%的股份。自此,上述两家车企共同研发跑车,丰田集团旗下的大发汽车提供小型车,挂牌斯巴鲁车标出售。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网-铃木与富士重工分手抛售互持股份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互持股份

请问对公司的实际控制权指的是持股50%以上还是51%以上呢?

这个看具体约定。有限责任公司在自由约定时务必把握好“过半数”与“半数以上”、“二分之一以上”的区别,过半数不包含50%,而后两者包含50%。

扩展资料:

一、绝对控制线——67%

【释义】一些重大事项的如公司的股本变化,关于公司的增减资,修改公司章程/分立、合并、变更主营项目等重大决策,需要2/3以上票数支持的。

1、绝对控制既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会,也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大会,二者相比较而言,股东大会要求的是出席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并不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一定要占比三分之二以上。

2、三分之二含本数,也就是说,绝对控制线为67%不确切,三分之二以上也可以是66.7%、66.67%等。

3、《公司法》第四十二条有但书陷阱,即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股东会是否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如果约定为否,67%的绝对控制线也就失去了相应的意义。

二、相对控制线——51%

【释义】一些简单事项的决策、聘请独立董事,选举董事、董事长、聘请审议机构,聘请会计师事务所,聘请/解聘总经理。如果公司要上市、经过2-3次稀释后,还可以控制公司。

1、公司法仅有股份有限公司中的过半数表决条款。换言之,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公司法并未明确规定股东会普通决议的程序,而是让股东们自行通过章程确定。

2、有限责任公司在自由约定时务必把握好“过半数”与“半数以上”、“二分之一以上”的区别,过半数不包含50%,而后两者包含50%。章程中必须避免出现“半数以上”、“二分之一以上”的约定,否则可能造成出现股东会决议矛盾。

3、同时,自由约定时还需明确说明是“股东人数过半数”还是“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两种不同的局面也不需过多解释。

三、安全控制线——34%

股东持股量在1/3以上,而且没有其股东的股份与他冲突,叫否决性控股,具有一票否决权。

1、与绝对控制线相对,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通过关于公司生死存亡的事宜,那么如果其中一个股东持有超过三分之一的股权,那么另一方就无法达到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那么那些生死存亡的事宜就无法通过,这样就控制了生命线,因而表述为安全控制权。

2、但是,所谓一票否决只是相对于生死存亡的事宜,对其他仅需过半数以上通过的事宜,无法否决。

3、同理,33.4%、33.34%等均可作为“安全控制线”。

四、上市公司要约收购线——30%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收购人持有一个上市公司的股份达到该公司已发行股份的30%时,继续增持股份的,应当采取要约方式进行,发出全面要约或者部分要约。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实际控制权

百分之五十点几不到51%的也算,只要超过的50一般就可以了,但这也并不是说只要超过50%就一bai定会有绝对控制权。

一般情况下,股东会如果只是做普通决议,例如决定投资计划、更换董事等,只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也就是50%以上通过即可,这时候只要超过50%就代表着绝du对控制权;

但如果股东会是要做特别决议,例如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等,这时候则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也就是大约67%以上才zhi能通过,那就不能算拥有绝对控制权了。

至于哪些事项需以普通决议通过,哪些事项需以特别决议通过,这一些在公司的章程中通常都会有所规定。

因此,绝dao对控制权不仅要关注持股比例,还要注意是普通决议还是特别决议,但一般而言,只要超过50%就算我们平常说的绝对控制权了。

扩展资料:内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容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

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

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3、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参考资料:控股权_百度百科

一般情况是51%以上就有关可以了。但不是说51%以上就一定有绝对控制权。

股东会做出普通决议,例如决定投资计划、更换董事,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也就是50%以上通过;

而股东会做出特别决议,例如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则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也就是大约67%以上才能通过。

公司章程中通常会规定,哪些事项需以普通决议通过,哪些事项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有些章程中虽未使用“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的概念,但都明确规定了有关内容。

因此,在对外谈判中,不仅要关注持股比例,还要注意公司章程中关于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的内容,否则即使持股51%,对有些重要事项也没有取得话语权。

拓展资料:

实际控制权是指企业不同的利益参与者实际对企业运行和企业重大决策产生的影响。实际控制权是实际做出决策的权力,实际控制权来源于对信息的掌握。

对于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权转移,包括通过证券交易所内的股权转让,也包括交易所外非股权转让的其他途径。从理论上来说,上述行为都已经囊括在《收购办法》的涵盖范围之内。

不过,从实践来看,仍然有一些通过其他方式转让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情况发生,且就目前来看,中国证监会还很难将《收购办法》的适用范围扩展到这些实际控制权转移的行为上去。

这些实际控制权转移的行为如果不适用《收购办法》,则缺乏相关规范,控制人不承担《收购办法》中对控股股东和收购人所增加的诚信义务,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和上市公司的利益。

实际控制权百度百科

1、一般情况是51%以上就有关可以了

2、但不2113是说51%以上就一定有绝对控制权

3、股东会做出普通决议,例如决定投资计划、更换董事,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5261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也就是50%以上通过;而股东会做出特4102别决议,例如增加注册资本、修改公司章程,则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也就是大约67%以上才能通过。公司章程中通常会规定,哪些事项1653需以普通决议通过,哪些事项需以特别决议通过。

4、有些章程中虽未使用“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的概念,但都明确规定了有关内容内。因此容,在对外谈判中,不仅要关注持股比例,还要注意公司章程中关于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的内容,否则即使持股51%,对有些重要事项也没有取得话语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1.投资bai者为上市公du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2.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3.投资zhi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dao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4.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版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50%以上就是实际控制权,因为这样其他所有股东加起来也不可权能超过50%的股权了,投票权也不可能超过。

股东和股民有什么区别? 股东的股权和股民手中的股票有什么区别以及两者又有什么联系?

理论上股民就是股东,但事实bai上只能说股民给机构、上市公司、国家融资的人。

股民是在股市里买卖股票的投资人?股民手上有那一家公司股票?就是那一家公司的股东?股民卖光某家公司股票时?他又消失了该公司股东的身份。du

所以不论手上有没有股票都是股民zhi但一定要手上有某公司股票,才能说是该公司股东。

股民不是股东,二者的区别:股民指从事股票交易的个人投资者。股东是股份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中持有股dao份的人,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表决权,也指其他合资经营的工商企业的投资者。

股东法律地位:

1.股东与公司的关系上,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其出资数额(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享有版所有者的分享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权位一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

你的这个问题提得好!为什么?因为不明白股民就是股东的深层次问题,就非常容易将我们的利益和上市公司的利益对立起来,形成“敌对关系”。看了楼上几位的回答,除了wangxiaofei33的回答是正确的以外,大家对这个问题的认知都有所偏差。

我们首先要搞清楚股东的概念是什么。

股东是股份制公司的出资人或叫投资人。股东是股份公司中持有股份的人——是指通过向公司出资或其他合法途径出资并获得公司股权,并对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

既然股东是“通过向公司出资或其他合法途径出资并获得公司股权……的人”,那么,股民通过合法的股票市场出资购买任一公司的股票,就成为了该公司的股东,并对该公司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

持有公司股票就是该公司的股东——不管你是有1股,还是有1亿股都一样!

只是若你持有股份少,那么在公司决策中的话语权就小,在中国传统上称为股民。比如你持有10几家公司的股票,总投入才10几万,若你说你是十几家上市公司的股东,别人就笑你。但实际上你完全可以理直气壮的这么说。

当年,我国著名经济学家吴敬琏就说过,建议以后称中国股民为股东,结果还惹人耻笑说“这老头,扣什么字眼,管他叫什么呢,能赚钱就行”。

这恰恰说明,投资者的心态不对,就把自己简单的看成一个炒股的,而不是关心公司发展的一个股东!


留言与评论(共有 0 条评论)
   
验证码: